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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核查微博每条拐卖线索
上海网站建设 | 上海网站设计 时间:2011-02
本报讯“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活动自1月26日发起至今,已经吸引了13万粉丝关注,越来越多网友投入到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中
该微博发起人、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表示,已收到全国各地网友发来的乞儿照片1000多张,其中已有6名孩子被家长认出
据微博内容粗略统计,参与该微博接力拍照的北京网友,已上传了十余张“乞儿”照片,拍照地涉及北京城区、昌平区及各地铁站点等
13万网友关注解救乞儿
1月17日,有家长给于建嵘写信称,通过网友的照片发现了自己丢失的孩子,但双腿已被弄成残疾,在沿街乞讨
“这封信启发我借助网络,寻找丢失或被拐卖的孩子
”于建嵘呼吁博友见到街头乞讨的儿童时拍照或录像,连同时间、详细地点等发布到这个微博上
截至昨晚7时31分,该微博已发布微博2347条,吸引了132207名粉丝关注
于建嵘昨日说,微博已收到1000余张照片,有家长称从照片中认出了自己的孩子,已经与他取得联系的4位家长已开始查找辨认自己的孩子
据参与该微博管理的胡先生介绍,除去重复转发的帖子后,目前微博内的有效信息在2000个左右
北京博友接力传乞儿照
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行动,让“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火了起来
前天下午,寻子三年多的湖北潜江人彭高峰,通过网友微博转发,在江苏找到了失散的儿子彭文乐
这个消息一发布,引起了更多网友对活动的关注
北京的网友一直没有闲着,包括韩红、潘石屹、郑渊洁等名人名博,很早就介入此事,推动网友们拍照解救乞儿的行动
据粗略统计,北京网友已上传了十余张“乞儿”照片,拍摄地点涉及北京西单图书大厦门口、地铁10号线、地铁2号线、望京等
壹基金欲支持寻找乞儿
据于建嵘介绍,除了微博发布“乞儿”照片外,不少地方还有网友积极行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查找照片中的孩子
壹基金昨日也表示有意向参与和支持该项目,具体内容正在进一步讨论之中
据媒体报道,对于网民发起的活动,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通过微博回应:“我会通过微博和大家保持沟通,欢迎提供拐卖犯罪线索
对每一条线索,公安部打拐办都会部署核查
”
■部门回应
公安部门
已上报官方微博乞儿照片
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也收到了多条网友发过来的“乞儿”照片,他们已经按照程序,上报给领导和相关部门处理
北京警方人士表示,市民发现乞讨儿童,可立即向警方报警,民警赶到后将进行甄别和初步救助
“救助属于自愿原则
”警方人士称,民警到场后将对孩子及带其乞讨的成人进行身份甄别,如对方确实属家庭贫困原因,可联系民政部门实施救助
如果对方身份可疑,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处理
“孩子没有身份证,又不可能每个都进行亲子鉴定
”该人士表示,警方在这个过程中常碰到难题,一般针对有一定证据和原因的,才会立案侦查
民政部门
少数智障儿救助有难度
据民政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目前北京对于未成年人流浪救助的规定,救助站发现未成年人时一般会区分情况对待
“如果未成年人身旁有大人,主要会甄别大人是否是孩子家长
”
如果大人是小孩监护人,除进行救助外,还会对监护人进行教育和劝导;如果发现利用被拐卖儿童、残疾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迹象,会立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公安部门在对嫌疑人进行处理之后,一般会将相关儿童送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目前,该中心在北京共有两个,公安、城管、民政三个部门都可以直接将找不到监护人、原籍的孩子送往该中心
相关人士表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会同被拐孩子的原籍联系,找到监护人之后,才能够将孩子送离救助保护中心
目前,也有少数孩子因智力存在障碍等原因,确实找不到原籍,给救助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释疑
“拍照解救乞儿不是侵犯隐私”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允许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没有什么假设条件
即便是为了给孩子治病而带孩子上街乞讨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就有网友担忧在微博上发布流浪乞讨儿童的照片,是否会侵犯未成年人稳私或肖像权,宗春山认为,隐私的概念是相对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动机为了解救不是为了宣传或揭露隐私,是一种必要的方式,不是侵犯隐私
“这就好比孩子丢了,家人张贴带有照片的寻人启事,不会涉及隐私问题
”
宗春山说,对于无家可归的儿童,应由民政部门进行收容,法律禁止利用未成年人进行卖艺、乞讨,拐卖更是属于刑法范畴,应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0条: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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