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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怎样调控网络发言民众才满意
上海网站建设 | 上海网站设计 时间:2010-05
主持人:刘真真(本报实习生)
嘉宾: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兼斌(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莫扬(中科院研究生院科技传播研究中心副教授)
网络发言基本原则就是对自己发言的真实性负责
主持人:在这些网络事件里,网民充当了什么样的身份?他们有怎样的权利?
王四新:网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在网络上发表意见也是行使宪法权利,宪法第41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和监督的权利,而网民通过互联网来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自己所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自己所发表的意见、看法和见解对解决某个社会问题的建设性
一味否定现实或不负责任地随意发布信息,不应当是网络空间的行为准则提倡的行为
网络空间由于发言人众多或网络对匿名的支持,会导致网络空间流言盛行或整个网络空间的言论质量不高这样一种情况的发生
但我认为,这虽然不是一种我们希望看到的现象,但同时我们也没有必要过分担心
网民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并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情况下,虚假的不实的信息会有,也在所难免,但自然会有人站出来揭穿或指出其中的问题所在
我们应当对网民,尤其是广大网民的识别能力、判断能力有信心,也应当尊重网民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充分调动网民的积极性,让大家在观念的自由市场发挥“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张鸣:网民的发言权就是公民的权利,只要对你的言论负责
如果不实名,那就造成了很多不负责任的发言
提升公众对信息的辨识使用能力
主持人:网民对于事件的推动有什么影响?面对网络上不明真假的信息,他们应该有怎样的认识?
金兼斌:网民不是单一的群体,这个群体很庞杂,不同的事件里面,主要起作用的人的特征可能不一样,取决于事情本身的性质
不同的网民可能会有自己的角度,目的和利益在里面,但是总体上来说,更多元的人的关注一定会推动事情更公正透明地处理
另一方面,要防止大多数人的暴政
一定意义上,网络舆论是可以制造出来的,是可以被人操控和利用的,网络推手的存在就是明证
如果网络舆论代替法律来进行道德审判,最后反而会对司法独立造成干扰
网络发言基本原则就是对自己发言的真实性负责
其实这跟现实生活中一样的,就是对自己负责,这完全取决于自己
你做事有自己的自由,但做了侵犯了游戏规则的事情,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现在发言渠道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多的,比如微博,新闻评论等等
莫扬:现阶段,网民对于事件的推动有相当的影响,这已成为共识
网民的认识是受信息透明化、个人认识能力等诸多方面因素影响的,泛泛地说网民应该理性认识网络信息没什么意义,应该讨论的是如何让网民理性认识网络信息
提高网民认识能力主要靠多层次的教育以及舆论引导,提高网民对信息来源、信息内容的辨别能力
对不同问题的辨识能力要涉及相应方面的知识修养、社会人生经验等等,不是说几个技巧就能解决的问题
二战以后,英美等国家就非常重视提高公众的媒介素质,很多大学里就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就是提升公众对媒介的辨识、使用能力,值得我们学习
互联网的发展大大强化了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能力,网络媒体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公众进行社会监督,包括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而信息公开透明化才能更有效的让网民及时认识到真实信息,显然,这是国家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组织、机构等的任务
主持人:政府应该怎么公开信息民众才满意?在出现问题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王四新:政府应该以一种平等的角色来和老百姓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另外要根据老百姓提出的质疑,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我们现在有些官员做事不严谨,很多事情也不按程序来,很多证据也不好好保存和展示
现在是信息社会,老百姓还是有很多渠道
去得到这些信息,有些地方政府却还像在传统社会里一样,仍然把自己摆在很高的位置上,心态封闭,这是非常不利于和老百姓进行有效沟通的
张鸣:现在不能笼统地说政府,关键是谁来管这件事情,谁来管谁就尽快把真相告诉大家,说白了还是要司法独立
现在很多事情都要有利益因素作用,这个就很糟糕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网络发言法律体系
主持人:您怎么看待实名制?实名制有没有可能让信息公开更可信?
王四新:网络实名制是一个很复杂很系统的工程,要实行网络实名的话,实际上要建立非常严格、体系非常庞大的认证系统,需要大量的投入
实名制实际上是为了强化人们发言的责任意识,因为匿名为发言者提供了一种外在的保护机制
当然这种情况虽然有负面作用,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对于言论空间的扩展,对人们更自由地表达,都会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这是实名制所不具有的
另外,目前网络虽然是匿名,但是这种匿名并不是对有些危害社会的发言无法追查,因为每一台电脑对应一个唯一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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