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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网友发帖被控诽谤
上海网站建设 | 上海网站设计 时间:2010-06
近日,新华社报道,6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通过网络诽谤他人一案作出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二年,游精佑、吴华英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网友因言获罪,发人深省
惨案发生
年轻女子意外死亡
2008年2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发生一起神秘的年轻女子死亡案件,死者是25岁的严晓玲
法医和当地公安机关鉴定并宣布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公安机关依此决定不予立案
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对此深表不解,“女儿一直都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宫外孕死了呢?”她自称在医院听到了医生和护士的议论,综合身为母亲对女儿的了解,她坚持认为,严晓玲的死因是遭到了包括当地警员在内的多人轮奸
对法医的鉴定结论和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满,林秀英开始四处“申冤”
网友关注
官方驳斥网文猜测
在申冤的过程中,对网络一无所知的林秀英结识了几位网民
2009年6月,她先后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三位网民讲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三名网友分别把她的讲述整理成了文字,拍摄成了视频,发送上网,旋即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2009年6月24日,距范燕琼发布帖子还不到一天的时间,福州市公安局迅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严晓玲死亡事件的来龙去脉”,“驳斥了帖文对严晓玲死因的无端猜测
”
事情真正的转折发生在两天后,6月26日,范燕琼被福州市马尾区警方带走;除她之外,此后还有另外8名网友先后被抓
几天后,其中的6名网友陆续被释放,但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一直被羁押,直至后来被提起公诉
2009年7月底,这三名网友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判决
因言获罪二审维持原判
2009年11月11日上午,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控“诬告陷害罪”一案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
但直到2010年4月16日,马尾区人民法院才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改以“诽谤罪”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有期徒刑一年
三人不服,提起上诉,6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范燕琼在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后,仍然捏造严晓玲系警匪轮奸致死,先后两次指名道姓、杜撰文章发到互联网上
游精佑、吴华英明知范燕琼的网文是虚构事实,仍然共同制作视频发布于互联网
三人制作和散布的网文、视频引发网民的广泛关注……大量网民点击、跟帖,信以为真,谩骂、诋毁被害人、政法机关和当地政府
不仅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给被害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及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均已构成诽谤罪
”
由于羁押时间长,三名网友实际上已经坐了一年的牢
根据被告人游精佑的辩护律师刘晓原的计算,吴华英6月30日就可走出看守所;7月4日,羁押了一年的游精佑也将获得人身自由;但范燕琼还得在看守所继续待上近一年的时间,明年的6月25日才满两年刑期
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二审即终审,但三名网友还有机会启动再审程序
刘晓原向本报记者透露,三名网友均对二审结果表示不满,极有可能依法申请再审
针对法院的判决,网友们纷纷叹息道:“网络有风险,发帖需谨慎
”
争议
“你说我录我上传”算诽谤?
三名网友被批捕后,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很自责:“发到网上的文章,写的都是我的原话;视频录像更是我的原话
即使要判诽谤罪,也应该判我呀
”为范燕琼辩护的北京律师李方平认为:范燕琼发表网文,性质属于“代书”,完全是基于林秀英兄妹的陈述
为了慎重起见,范燕琼还特地核实原始材料并强调要真实可靠,整个过程没有任何指使或暗示林秀英兄妹捏造事实的行为
定稿的文章是经过林秀英兄妹最终确认的,文章提及的所有姓名及事实都由林秀英兄妹提供
“范燕琼不认识任何一个受害人,更与对方当事人没有任何过节,也没有收受钱财、受人请托,根本不具备诽谤犯罪的动机
”2009年6月24日,网友游精佑在觊迪网看到了范燕琼发表的网文后,与吴华英将林秀英兄妹接到了自己在福建马尾的家中制作视频,此后上传网络,法院据此认为游精佑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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