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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二审败诉 上海网站建设 | 上海网站设计 时间:2010-07   【关注焦点】   昨日,“浙江在线被诉侵权案”在浙江省高院开庭,当庭判决维持杭州中院原判,驳回新京报上诉
  新京报社于2008年将“浙江在线”网站诉至杭州中院,因该网站未经授权转载原告大量作品
原告要求赔偿损失200万元
随后,杭州中院因原告拒绝将7000余篇作品分拆立案,而驳回起诉
新京报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院
今年7月2日,浙江省高院维持杭州中院“分案起诉”裁定
  新京报代理律师刘家辉对此打个比方,“我们被偷了一筐苹果,当然是要求按一筐赔偿,而不会要求以每个苹果赔偿的方式索赔
至于筐子里是否有石头,那是被告和法官该甄别的,而法院不能因为被告认为筐子里可能有石头就拒绝审理这个盗窃案
”新京报表示将向最高院申诉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7706篇报道,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原告按一篇报道一个案件分案起诉,并以原告不同意分案起诉为由驳回新京报的起诉
因不服这一裁决,新京报上诉至浙江省高院
昨日,该院开庭审理并当庭裁决,维持原裁决,驳回新京报的上诉请求
  此前,浙江省高院先后两次主持双方庭外调解,浙江在线表示承认侵权事实,但由于赔偿金额过低,调解未能成功
  庭审焦点:   “1”拆成“7706”有依据?   昨日,浙江省高院认为,二审争议焦点是,原审法院以本案案件性质不宜合并审理为由驳回新京报社的起诉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浙江在线代理律师郁华认为,新京报社将7700余件独立存在的作品合并在一个案件中主张权利,违反了一案一诉的民事诉讼原则,且拒绝分案起诉,原审法院据此驳回其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新京报代理律师班磊、刘家辉当庭指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并案审理受理了此案,多次进行了并案审理和质证,按此程序受理此案20个月28天后,突然裁决说不能并案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杭州中院认为不能并案审理,为什么不在立案时就指出,而要拖20个月才指出呢?”刘家辉对此表示不解
  班磊指出,新京报与记者编辑的劳动合同规定,其作品除署名权外的所有著作权都归报社,7706篇被浙江在线非法转载的稿子虽涉及500多名记者编辑,但根据劳动合同,均为新京报这一主体的著作权都归属报社
因此,新京报社基于著作权被侵犯的事实与浙江在线产生纠纷,为单一主体的同一内容诉讼请求,原审法院驳回起诉属适用法律错误
  庭审分歧:   证据提交是否完整清晰   庭上,郁华称,涉案被控侵权作品清单长达857页,共包括7706篇文字作品和2477幅图片作品,数量庞大,新京报与记者编辑的合同等证据,其作为被起诉人的代理律师没拿到,且部分证据编号丢失、顺序混乱,导致其无法一一比对
  班磊当庭出示了杭州市中院收到新京报提交的所有证据清单,证实新京报与记者编辑的合同证据等早在一审裁决前就提交给了杭州市中院,新京报尽到了应尽的法律义务,至于杭州市中院是否提供给了被起诉人,与新京报代理人无关
  班磊认为,新京报提交的证据,全部按顺序有编号,编号被打乱,是在证据提交到法院后出现的,且被告代理人多次查阅也导致了部分证据编号被打乱
被告代理人称编号混乱无法比对导致诉讼无法进行,是没有依法解决本案的诚意的托词
  庭审中,郁华还列举了几个编号不同的证据,认为该证据显示转载新京报该篇稿子的不是浙江在线,而是浙江在线的关联单位
  班磊认为,郁华自称无法比对证据,但能从7000多个证据中找出个别的反例,可见并非其所说的证据编号混乱无法比对
  庭外调解   赔偿太低,调解失败   昨日上午11时许,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应向健宣布休庭30分钟
  休庭期间,审判长应向健提出调解
调解期间,浙江在线表示愿意承认侵权事实,并支付稿费
但最后因赔偿数额太低,调解未能成功
  庭审恢复后,应向健就当庭宣读了一份3000多字的裁决书
  裁决书称,一审法院发现本案的合并审理确实存在阻碍案件审理和客观事实查明的情形后,向新京报社作了充分释明,要求其将案件按照一定的分类方式分案起诉
该院在新京报社拒绝的情况下,驳回新京报社的起诉并无不当
新京报社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原裁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得当,应予维持
  代理律师刘家辉认为,浙江省最高院的最终裁决也不能令人信服,要求新京报分案起诉的裁决,没有引用任何的法律条款,显然这一裁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刘家辉说“打个比方,我们被偷了一筐苹果,当然是要求按一筐赔偿,而不会要求以每个苹果赔偿的方式索赔
至于筐子里是否有石头,那是被告和法官该甄别的,而法院不能因为被告认为筐子里可能有石头就拒绝审理这个盗窃案
”   新京报代理律师认为,这个官司打了快3年最后回到原点,折腾的全是“程序”;虽被告多次在不同场合承认侵权事实,但本案在法院一系列程序中至今尚未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审理”
  对浙江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决,新京报负责人表示,将在法律时效内向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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